人才引进

新疆农业大学草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

公告

一、学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草业学院是全国最早成立草学类专业的三所院校之一(1952年开办草学教育),拥有草业科学国家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及特色学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草学学科位列全国第七。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和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具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邀请中国工程院南志标院士担任学术院长。

学院现有教职工41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90%以上。拥有国家级人才1人、自治区级人才7人、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教学名师1人、天池特聘教授1人;担任国家级学会副理事长1人、理事3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5人,自治区优质饲草产业技术体系领衔专家1人、岗位专家8人,自治区畜牧(牧草)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2人、试验站站长1人。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0余项,选育国审草品种2个,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5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获得专利、标准和软著等知识产权30余项,年人均科研经费50万元以上。

学院开办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2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草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农艺与种业领域草业方向农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草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1门,先后荣获“挑战杯”自治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选拔赛决赛铜奖等多项荣誉。学院立足新疆,面向我国中西部及中亚地区,形成了以干旱区草种质资源评价、创新及良种繁育,干旱区饲草水肥耦合及加工利用,干旱区草地植物适应及生态修复等领域为重点方向的教学科研团队。建有西部干旱荒漠区草地资源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疆草地资源与生态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草业科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成2个省部级草品种区域试验站、2个科技小院、2个自治区研究生产学研基地及10余个产学研实习基地等产学研平台。先后与欧美、中亚等地的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

二、岗位

教学科研型教师

三、招聘方向

序号

方向

一级、二级学科(代码)

1

草种质资源利用与育种

草学(0909)、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植物学(071001)、遗传学(071007

2

草地资源与生态

草学(0909)、生态学(071012)、土壤学(090301)、微生物学(071005)、植物保护学(0904

3

牧草生产与加工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1)、植物营养学(090302)、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090502)、微生物学(071005

4

草坪科学与工程

草学(0909)、土壤学(090301)、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

(一)草种质资源利用与育种

种质资源评价,草类植物育种,分子生物学,种子学

(二)牧草生产加工

牧草栽培,土壤微生物生态,牧草加工利用,饲料微生物,反刍动物营养

(三)草地资源与生态

放牧管理,生态学,草地保护学,啮齿动物生态学,草地昆虫学,草地管理学,草地资源利用,草地植物病害与治理

(四)草坪科学与工程

草坪营养与施肥,草坪绿地设计,草坪学

、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引才范围

(一)第一层次

国家级杰出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大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二)第二层次

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产生重要学术成果、获得重要科学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三)第三层次

学科拔尖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教学成果优异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四)第四层次

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五)第五层次

优秀青年博士。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1.优秀博士A类,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优秀博士B类,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优秀博士C类,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配偶的安置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提供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租金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发〔201994号)执行。

(三)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如下:

1.第一层次:面议。

2.第二层次: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60万元/年,其他面议。

3.第三层次: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40万元/年,其他面议。

4.第四层次: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安家费7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按原职称聘任。

5.第五层次:

  (1)优秀博士A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安家费6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3年。

  (2)优秀博士B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安家费5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三年。

  (3)优秀博士C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安家费3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享受校内中级职称(专技八级)绩效、津贴待遇。

  (五)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 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报名方式

1.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

https://hr.xjau.edu.cn/ZP);

2.注册账号->阅读用户须知(点击同意);

3.选择岗位;

4.填写简历;

5.上传相关附件;

6.保存简历并提交申请。

、报名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邮政编码:830052)。

电子邮箱:xndcyxy@edu.xjau.cn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762032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