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草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草业学院发布时间:2026-05-10浏览次数:15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位点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草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遴选考核工作人员并组织培训;组建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并指导督查其开展工作;指导制定考核题库;公示本学院博士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和考核结果;组织实施综合考核工作等。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成员由学院纪委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督查,主要职责有:

1.受理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督查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督查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长:老师

    员:老师、老师

监督电话:0991-8762090

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采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录博士研究生,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符合《招生简章》有关申请条件。

2.非应届生应持有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SCI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学术论文(其他区等同中文核心期刊);

②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三);

③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

④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⑤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能证明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奖项(排名前三)。

3.英语水平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4.硕士专业为草学、农艺与种业的视为本专业申请考生,其余专业视为跨专业申请考生。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我校在学2024级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材料审核

(一)材料提交

1.5月13前申请人需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审核秘书邮箱:2267290531@qq.com。2026年5月13日(邮寄时以邮戳为准)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送学院。材料寄送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林学草业学10C114教学科研办公室,老师,电话0991-8766838(材料是否到达,申请人请自行主动核对)。

2.复试期间考生需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3.报名材料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提交材料见《招生简章》及相关制度要求。

(二)资格审核

1.5月13-14日,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申请人的学术背景、英文水平、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情况,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其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真实确定资格审核合格“申请-考核”申请人名单以及“硕博连读”申请人名单,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加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2.英语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英语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形式

2026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现场考核“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综合考核分开组织、分开排名。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方式

1.“申请-考核”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英语水平考核,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核,第三部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其中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采取面试方式,第二部分采取笔试方式。

1)英语水平考核(100分)

英语水平考核内容包括英文文献报告、英文文献翻译、口语交流。其中,英文文献报告主题内容需与自己计划开展研究相关,主要考核申请人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等能力。

申请者须用英文进行3分钟PPT汇报主题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英文文献翻译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朗读并翻译。

2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核(100分)

申请人须参加《普通生态学》(满分100分,占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核的50%)、《草地学》(满分100分,占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核的50%)科目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

3)综合能力测试(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素质、是否具有博士学习研究能力等。申请人须进行10分钟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专家提问考核包含以下内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习研究能力、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但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对于跨专业考生必须进行《草地资源学》、《牧草生产学》课程的加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任意一门考核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30%+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2.“硕博连读”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能力、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对社会的关心和态度等方面。抽题作答该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考核(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程度等。申请人须进行10分钟PPT汇报,包括申请目的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3)外语应用能力考核(100分)

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等。考生须用英文进行3分钟PPT汇报,需用英文做专业外文文献或资料学习报告专家提问;英文文献翻译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朗读并翻译。

4)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考核成绩×60%+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成绩×40%

(三)时间安排

1.515日,学院网站公示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及须参加英语考试、加试人员名单。

2.518,组织英语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进行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519申请考核制考生,上午进行专业知识及科研能力考试。普通生态学北京时间10:00-12:00;《草地学》:北京时间12:10-14:10下午进行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考试。草地资源学北京时间15:30-17:30;《牧草生产学》:北京时间17:40-19:4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5月20日进行综合考核面试。面试候考区学院一楼会议室(10C109室,面试主考区学院二楼会议室(10C203室),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5.5月22日公布考核结果。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录取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在博士招录全过程,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考生或考生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导师有不录取该考生的权利,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三)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导师意见,提出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申请人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入学当年有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2.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3.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

4.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5.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

6.入学报到时体检不合格者;

7.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者;

9.其他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定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者。

、咨询与投诉

考生对公示内容、考核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咨询投诉。

院咨询部门:草业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咨询人:老师

咨询电话:0991-8766838

学院投诉部门:草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投诉电话:0991-8762090

学校投诉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

、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中考生有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由其学校或工作单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草业学院网站http://cyxy.xjau.edu.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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