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及类别
以研究生院下发标准及类别为准,基本分为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档案不在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有工资的在职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在评选范围。
草业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名额,按学科、领域同时兼顾人数比例下达指标。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按时注册,按时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3.热爱所学专业,学位课程成绩优良,评选年内课程成绩均为及格以上,科研工作取得较突出成绩,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4.乐于承担学校及学院安排的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
(二)如研究生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评选奖学金
1.在国际或国内高水平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初步评审及受理相关申诉等。
五、评审指标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后,同一学位类型同一年级组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学院推荐人选,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30%+奖励分*70%。各项评价标准如下: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按100分制计算,以公共课及平台科的平均成绩为依据,以学院教研办核实的数据为准。
2.奖励分
序号 | 类别 | 分值 | 备注 |
1 | 思想政治 | ||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 院级1分 校级2分 | (如各类集中教育、理论学习报告会、讲座、座谈会等)。 | |
通报表扬 先进个人 | 院级、乡镇1分,校级、县级2分 省部、自治区级3分,国家级4分 | 同一事件获院、校两级奖励加最高分,不同事件可累加。 | |
学习强国 青年大学习 团日活动 党日活动 | -1 | 扣分项:不学、不参加、不合格扣1至3分 由党支部书记与组织部以考勤记录赋分 学习强国年度分数超过10000分以上的+1分 | |
2 | 英语成绩 | ||
CET-4(≥425 分) CET-6(≥425 分) 雅思(≥5.5分) 托福(80分以上) | 4分 6分 7分 7分 | 英语成绩不累计,仅计算最高得分项 不限哪一年通过 | |
3 | 学术、科技活动类 | ||
| 研究生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含互联网+) | 主持:校级3分,省部(自治区)级5分,国家级8分 | 项目均指研究生主持或参与研究生主持的学生项目,不包括参与老师项目; 主持人满分,参与人赋分:排名第一,30%,排名第2-3名20%,排名4-5名10%,以后排名不计算分数。 |
学术、科技活动获奖者 | 1、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鼓励奖3分; 2、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2分; 3、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鼓励奖1分。 | 1.同一项目在两个及以上级别分别获奖,取高分。 2.集体一、二、三等奖次创人员得分为主创人员的1/2,鼓励奖次创人员不得加分。 3.大学生创新项目不予认定,仅认定研究生创新项目。 | |
学术交流作为主题发言代表 | 依次类别依次加分 学校0.5分/省部1分/国家、国际2分 | (须有佐证材料,新闻通讯或会议流程) 只指学会交流、论坛类交流,不包括课题交流 | |
发表学术论文者 | SCI论文(10+影响因子*分区系数)分、EI论文(7+影响因子)分;中文核心、CSCD论文(5+影响因子)分,科技核心论文(4+影响因子)分;普通刊物论文1分。 | 均为第一作者,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共一作者得分由分数排名作者进行分数分配。 分区系数以中国科学院分区为依据,一区、二区、三区、四区系数依次为2、1.5、1.25、1。 (第一作者是导师,学生为第二作者加分*80%) 未见刊文章可交论文材料+收录函(含汇款证明材料或投稿系统接收流程证明)。 | |
获得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者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8分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分 行业标准:国家级8分,省部级4分,其他等级2分 软件著作2分 | 排名第一加满分,排名第二加分1/2,排名第三加分1/3,其他排名不加分。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 |
4 | 文化活动获奖 | ||
| 院级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含各类等级的个人及集体奖项。(社区、乡镇按院级,县级按校级) | 一等奖院级3分、校级4分、省部5分、国家6分 二等奖院级2分、校级3分、省部4分、国家5分 三等奖院级1分、校级2分、省部3分、国家4分 鼓励优秀奖院级0.5分、校级1分、省部2分、国家3分 | 不同等级,获奖内容和主题一致的算最高项一次 团体奖分数对应个人类别等级分数,主创人员*70%,次创人员*30%,鼓励奖次创人员不得加分。 网络自费类荣誉证书不予认证 |
5 | 学生工作任职类 | ||
党、团干部 | 1.院研究生党支部副书记4分 、团支书3分, 2.院研究生党支部支委2分; | 均有主管老师赋分 1.积极性低、工作态度及落实差, 2.有积极性、工作态度一般、落实工作慢, 3.积极性较好、工作态度好,工作完成度高, 4.积极性高,工作态度端正,工作反馈好 有多重任职情况以加分高项为主 | |
研究生干部 | 1.校研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5分; 2.校研副主席4分; 3.校研会部长,院学生会部长3分; 4.校研会副部长2分; | ||
研究生助管、点长 | 3分 | ||
6 | 专项奖励 | ||
| 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 | 校级4分;院级2分。 | 同一年度内不同级别取高分。 |
先进集体成员 | 省、部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成员3分; 校级先进班集体成员2分; | 同一年度内,取得多种荣誉的,取高分。 | |
7 | 其他 | ||
| 志愿服务 新闻宣传 | 2.志愿活动包含学院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活动会议参/次+1分。 3.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类新闻投稿,一经录用者计0.5分 | 志愿活动为学校、学院统一组织参加, 非支部性活动 宣传部投稿因部门责任划分,每文稿篇只加0.25分 |
疫情防控 | 1.核酸检测漏做未做一次扣3分。 2.疫情防控因个人通报学院一次扣5分。 |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各类科研成果及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其中无论以何种形式,已经参加过上一年度评优评奖参选依据的相关成果,不再计入本次统计范围内。本次评选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2.发表论文及奖励荣誉第一单位需为新疆农业大学,需为有学籍后成果。如果论文证明材料为录用函的,需提供论文原文材料+发票或杂志社投稿系统截屏,显示其接收录用时间。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所有级别的奖学金均不计分。
3.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在学院通知的截止之内提交,否则不予赋分。
4.受院级通报批评者、被学院要求写检讨书者、被学院要求公开检讨者,总分基础上扣3分/次。
5.同等条件下,优先顺序原则为:①正式刊发论文者优先;②四六级成绩通过者优先。
6.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并追回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1)弄虚作假、谎报成果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者。
(3)参加任何宗教活动者。
7.“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本次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1)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调查、查处者。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等学术造假者。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造谣、发布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非学术言论,受到调查者。
(5)学院认定政治思想不合格者。
8.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9.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奖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参评奖学金。
新疆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