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巴特尔·巴克、盛建东
副组长:罗艳丽、葛倚汀、张文太
成员:武红旗、张凯
秘书:薛娜娜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
推荐范围:推免生为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推荐条件:符合《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相关条件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免生。具体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被推荐的汉族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
(六)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须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及选拔方法
我院2022年共有本科毕业班6个班,分别为:农资183、农资171、农资182、地信182、地信186、环科182。
我院共有普通推免研究生名额6人(原则上少数民族学生2人),原则上,每个班级可分配1-2个名额。
学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共6个名额,我学院可推荐1-2个名额。
学校学生工作处有推免辅导员20个名额,我学院可推荐2-3个名额。
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满足推荐条件前提下,首先进行班级内名额分配,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条件进行排序,保障班内推选名额;然后进行班级间名额再分配,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条件排序,兼顾民汉比例,保证少数民族推免计划用于推荐少数民族学生。
(一)申请类型只能从“普通推免”“推免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中选择一项。符合条件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报名。
(二)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学生学分绩点,和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学分绩点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学生学业条件中“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35%以内”标准按照教学班级排名。
(四)普通推免生选拔。
1.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底依次推荐,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考核由平均学分绩点分和其它分数组成,其中其它分数满分100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20分)、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10分)、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20分)、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20分)、获奖情况(20分)、社会活动(10分),具体算法见附件1。
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4.5*100)*80%+其它分数*20%
2.每个教学班班主任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各推荐1-2名学生参与选拔,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英语成绩排名。
3.专项推免生遴选。
(1)“推免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支教团分开遴选;
(2)遴选规则与“普通推免生”相同,并且需要满足《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辅导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具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员发展对象;本科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以上等;
(3)“推免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分别上报学生处和校团委,进入学校的第二轮选拔。
4.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英语成绩比较原则:
(1)英语六级(CET-6)优先英语四级(CET-4)。
(2)级别相同情况下,按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四、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推免实施细则的制定
9月8日,组建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组织报名
9月9日,符合推荐条件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成绩单、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书。
班主任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拟推荐名单确定
依据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学生,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四)公示名单
9月13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中存在的问题。
五、其它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普通推荐指标或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但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由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复议咨询部门:研招办联系电话:0991-8762140 或向学院研究生办咨询)。
(四)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相关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