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务实的开展,按照《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治办〔201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和《关于认真开展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现将我院开展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新疆”.通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注重法治实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促使各族师生培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逐步形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具体内容
(一) 利用周三下午政治学习时间、组织生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加强宪法和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紧密结合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全院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基本精神,引导各族师生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 紧紧围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暴力、反分裂、反渗透的意识和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从严格规范、公正廉洁的执法司法中感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活动要求
请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本支部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落实,确保实效。突出抓好宪法和宪法精神再学习、再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维护稳定和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真正做到学一次有一次收获、宣传一次有一次效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以横幅、标语、宣传栏、网络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法遵法的浓厚氛围。
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请以文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4月28日之前报学院行政办。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