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2-04-19浏览次数:194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2〕8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我校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杰
成员:何建忠、张旭辉、王维维、吴星霖、乌吉阿合买提•吐尔逊、阿不力克木•艾则孜,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主任:何建忠(兼)
副主任:乌吉阿合买提•吐尔逊(兼)
成员:刘春海、许玉斌
二、选调生推荐对象、数量
各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2012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我校负责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推荐80人(各地州分配名额即报考志愿见附件1)。
三、选调生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无不良政治表现;
2、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期间曾任学生干部或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5、无签约单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及荣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四、选调生推荐原则、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时间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2),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院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于4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组织部办公室。
上报推荐材料包括:
(1)《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2)推荐人选填写的《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填写要求详见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
(3)推荐人选学习成绩单及班级排名,以各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为准(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4)推荐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附件5);
(5)推荐人选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附件6);
(6)推荐人选无签约单位证明(附件7);
(7)推荐人选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报送材料一律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梦龙传至刘春海[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子文件包括附件3(命名**学院汇总表)、附件4(命名**同学推荐表);附件5、6、7在1个Word文档(命名**同学证明)]。
2、组织审查推荐
各学院指定专门负责人,对自愿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加入中国共产党和获得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审核学习成绩单及班级排名、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审核《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是否按规范要求填写。
校党委组织部将各学院推荐的人选汇总后于2012年4月21日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五、选调生推荐对象注意事项
1、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考试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后,选调生推荐人均需进行网上报名,4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闱素质测试人员。填报志愿与《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2、资格复审及体检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身份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学历、学位及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并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素质测试及公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
4、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六、录取任用及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在分配方案确定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2.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到岗后,全部到村工作1年,挂任相关职务。
4.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选调生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我校2012年选调生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春海      联系电话:8762421
        许玉斌      联系电话:8762045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疆农业大学各学院推荐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3.新疆农业大学各学院推荐选调生人选汇总表
4.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及填写说明
5.推荐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格式
6.推荐人选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格式
7.推荐人选无签约单位证明格式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