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发布者: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1-11-15浏览次数:175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1)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3)队长每次在开会例会完毕后,组织部立即把队员考勤表交给队长;
(4)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队长和副队长反应;
(5)实施“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团委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6)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向队长请假,经准假后请假有效;
(7)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队长说明情况;
(8)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在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同学与同学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队长提出;
(10)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达二次以上缺席作书面检讨,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累积缺席达四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11)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
(12)凡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队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13)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条,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14)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5)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16)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提拔”的主要依据;
三、开会(例会)要求
(1)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2)每次开会忙乱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队长将不定期对每位干事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3)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4)凡是协会和团委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应迅速到各自指定的位置依次入座,经便打考勤。
(5)每位干事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四、会议制度
(1)协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由队长临时召开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队员带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4)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5)会议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奖罚制度
一、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协会干部、草环学院青协青年志愿者;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协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考核细则:本协会成员的基础分均为100分;
(1)凡能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加15―25分;
(2)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20―30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20分,参与组织策划并表现突出者加25―30分;
(4)青年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0分,无故缺席扣20分。(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5)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扣30分,并照价赔偿。(按连带责任制赔偿)
(六)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0分(口头警告)、30分(警告)、40分(劝退)。
二、奖罚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60%;
2、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3、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4、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四)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
“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      
2011年11月